103年校園防疫人員結核病防治教育訓練(請勿跨縣市報名)
一、 訓練目的:提昇學校護理(或防疫)人員對結核病防治之認知,以增進其參與校園結核病防治、監控之能力,建構國中小校園肺結核個案照護暨管理流程。
二、 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防疫學會
三、 訓練對象:
(一)公私立國中小以下學校(含特教學校),學校校長、老師、護理人員或負責傳染病防疫工作人員,每校以2名為原則。
(二)以102年未辦過之縣市為優先對象,包括臺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嘉義市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;預計辦理8場次,每場次至少120人參訓。
四、 舉辦時間:預計103年7~8月。
五、 報名方式:請至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網站( 不需加入會員)/線上報名/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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